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的通知》(留金发[2016]315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该项目是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签署的《关于选派青年专业人员的合作协议》,旨在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通过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而设立并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青年专业人员(Junior Professional Officer,简称JPO)赴该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工作(驻华办事处除外)。联合国难民署(UNHCR,又称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是联合国系统的机构之一,受联合国委托指导和协调世界范围内保护难民和解决难民问题的国际行动。难民署为国际主要人道主义组织,总部设立于日内瓦,全球服务中心设在匈牙利布达佩斯(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667)。
二、选派规模
2016年计划选派3名青年专业人员赴联合国难民署任职。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我校正式在职人员。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4.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4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毕业者(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无工作年限要求。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语种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8.可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运用办公软件。
9.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10.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1.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12.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公派留学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13.申请人应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
四、留学身份及资助期限
任职身份为联合国初级业务官员(P2级),任期一般为12至24个月。初始期满后,可根据联合国难民署意见及青年专业人员本人意愿,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延长任期。
五、有关经费
1.国外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难民署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青年专业人员提供资助。
2.国内经费:
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等相关经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资助。
六、派出及管理
1.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9778818威尼斯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被录取人员需与联合国难民署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期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七、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9778818威尼斯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一览表》中2人及以上应排序,电子版请用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uyuji@jlu.edu.cn)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统一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网上填报审核后提交。
2.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 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