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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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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部分学科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5-01-12 点击数:
      校人字〔2015〕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文件精神,结合网上评审的要求,现就推荐我校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情况介绍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派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做好评审工作,留学基金委请我校协助推荐部分学科评审专家,并对现有专家信息进行整理核对。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大型评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6月。

2.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的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4.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7.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8.推荐学科为专家所从事的二级学科专业。

三、申报事宜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学科列表(附件1)推荐专家,每个学科不超过3人。

2.2013年已经推荐并入选评审专家的人员本次不需重复申报。

3.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电子版发送至:quyuji@jlu.edu.cn。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附件:1.留学基金委推荐专家学科列表

     2.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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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5年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13年和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申报表填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